为了全力推进“夏日闪电”行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浑江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号召,根据当前的执行工作情况,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近日,浑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圆满执结了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成功化解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申请执行人孟某与前夫张某2001年经本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决56平方米平房归孟某所有。2003年孟某与被执行人迟某同居至2004年,因双方感情不和孟某离家出走。2018年孟某返回白山,要求迟某腾退房屋,遭迟某拒绝,孟某起诉至本院,经本院判决:迟某于判决生效30日内腾退房屋。但迟某未履行判决,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迟某送达执行通知后,迟某仍未履行,并扬言谁也不好使。申请人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到法院声称如果法院解决不了,我们就自行解决,将房屋拆除。
案件承办法官孙中海接手案件后,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被执行人迟某身有残疾,无儿无女,居无定所,且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强迁势必造成被执行人生活困难,并且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经承办法官再三考虑并多次作申请人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主动同意给被执行人迟某3000元生活费。同时法官向被执行人迟某严肃讲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迟某被执行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主动接受了执行法官的调解方案,腾退了房屋。
此案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基础,使情、理、法交融,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理解。“夏日闪电”执行工作是浑江区人民法院再一次提升“为民司法”的工作契机,他们将以更热情、更饱满、更灵活的工作态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浑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更上层楼!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5 09: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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