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诉讼服务

关于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结合《关于全面推进吉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二、 工作措施

2.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聚焦多元调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功能,围绕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整合,促进业务功能融合,形成流程全贯通、业务全覆盖、机制无缝衔接的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干部处、信访一处、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办公室、装备处

3.加强诉源治理。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协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责任部门:立案庭

4.加强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强化与工会、妇联、商会、共青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沟通协调、联系会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推进多元解纷文件,畅通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参与解纷渠道。

责任部门:立案庭

5.加强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强化与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的有效对接,积极参与无讼乡村建设,推动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及时就地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部门:立案庭

6.强化委派调解工作。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主动开展引导、辅导,释明多种解纷方式的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的诉讼风险评估服务。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积极开展登记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工作。

责任部门:立案庭

7.强化司法确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在保障调解成果方面的作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畅通联络对接渠道,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审,激发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活力。

责任部门:立案庭、各审判业务部门

8.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畅通立案登记渠道。对能够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对诉前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办理,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立案庭

9.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实体功能。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要推动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程序分流员,配备专职调解法官、速裁法官或速裁团队,形成多数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立案庭、干部处

10.健全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各级法院要设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册,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形成诉前解纷合力。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11.加强案件繁简分流。普遍应用系统算法加人工识别的分流标准,做到按类分案、专门办理。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程序转换机制,畅通简案流入、繁案流出渠道,建立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

责任部门:立案庭

12.优化简案速裁快审机制。运用司法确认、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等方式,实行类案集中办理,探索要素式审判、令状式文书和示范诉讼模式,实现简单案件的快速办理。大力推行视频调解、网上庭审,优先将智能语音识别、审判辅助系统、电子送达等成果应用于速裁快审,促进“分调裁审”方式创新、效能提升。

责任部门:立案庭、研究室、技术处

13.深化在线调解平台应用。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平台应用工作,将调解员、调解组织等资源全部汇聚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调解平台与办案平台、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相关系统对接,明确在线调解规范,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14.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健全登记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规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普遍推行自助立案服务,安排专人辅导,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的,一律网上办理。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15.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开设跨域立案专门窗口,在醒目位置公布跨域立案服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必要设备,专人负责,实时办理,即时答复,形成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16.建立集约送达机制。配备专门送达团队,负责预约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代收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实施事务,实现所有送达方式线上操作全覆盖和送达过程全留痕。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17.创新保全、委托鉴定集约服务模式。设立保全、委托鉴定统一服务窗口,完善业务标准,推动开展网上保全、优化保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工作衔接,做好与鉴定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对鉴定工作全程监督。

责任部门: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技术处

18.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工作规范,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张贴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或服务指南二维码,公开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以标准化促进诉讼服务普惠化、便捷化。

责任部门:立案庭

19.构建诉讼服务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志愿者等第三方人员,以及银行、邮政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诉讼引导、法律援助、代理申诉、公共服务等工作。充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探索将诉讼引导、通知送达、材料扫描等交由市场主体、社会力量辅助完成。加强与法律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为在校学生参与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责任部门:立案庭、干部处、研究室

20.推进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推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推动跨层级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

21.加强吉林移动微法院应用。强化互联网思维,深化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交退费、查询、阅卷、调解、鉴定、保全、送达、庭审、申诉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信访一处、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办公室、装备处

22.深化信访大数据智能分析。加强对涉诉信访管理系统中来信、来访、网上申诉、视频接访等各类数据的分析应用,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准确把握涉诉信访工作运行态势、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前瞻性。

责任部门:信访一处、技术处

23.加快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录入、平台对接、数据抽取等方式汇集诉讼服务数据,实现诉讼服务大数据集成和大平台管理。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对诉讼服务工作进行可视化展示、可量化评估,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责任部门:立案庭、技术处、信访一处、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办公室、装备处

三、 组织实施

24.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机构、人员方面的困难,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购买社会化服务提供经费保障。积极推动相关地方立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持。

25.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把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建立各相关部门主动支持、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26.加强队伍保障。配备必要的员额法官和充足的法官助理,开展立案、调解、速裁快审等工作。充实司法辅助人员,开展诉讼引导、咨询查询、材料收转等辅助型、事务性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警务人员,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类型化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27.抓好督察落实。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指导,通过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验收评比、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根据审级、岗位特点建立分类考核制度,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检查指导,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28.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司法宣传大格局,拓展诉讼服务社会功能。多渠道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将宣传推广与司法公开、制度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