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刑事速裁工作的有序开展,兼顾公正与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浑江区人民法院制订了《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针对刑事速裁案件适用的范围、程序规则、审判程序几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规范。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诉讼权利,实施细则明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要向被告人释明适用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随着刑事新收案件的激增,特别是危险驾驶案件,一个月内新收危险驾驶案件70余件,为提高办案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21年,刑事庭首次启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21件危险驾驶案件。
该实施细则通过后,刑事庭结合刑事速裁案件适用范围的要求对欲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筛查,积极征求公诉机关和被告人的意见,对于符合速裁程序适用规范的刑事案件,建议以速裁程序审理,最终决定对21件危险驾驶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在刑事速裁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开庭审理前,浑江区人民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为适用速裁案件的被告人均委托了辩护人。
近日,刑事庭法官利用两个上午的时间,对20余件危险驾驶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公开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告知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听取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根据案件事实,参考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上诉,速裁程序的高效、便捷作用初步显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速裁程序在我院的首次启用,取得了“一天内审结刑事案件21件,审限用时8天”的历史性突破,完善了本院刑事案件审理的“快车道”,并为今后浑江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速裁机制的充分运用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浑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适用速裁程序中的主动性,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为着眼点,积极探索速裁程序实践。在“简程序不减权利”的前提下,继续探索提速增效的审理新模式,加大速裁程序的应用力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的同频共振。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8 13: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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