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浑江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周彦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浑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4年,浑江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力,以司法公开为抓手,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平安、幸福白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2014年,浑江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53件,审结3621件,结案率91.61%。其中:受理诉讼案件2389件,审结2250件,结案率94.18%;执行收案1564件,执结1371件,执结率87.66%,执结标的1.3亿元,平均审限48天。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263件348人,审结248件320人,结案率94.3%。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8件,判处罪犯40人。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抢夺等侵犯财产罪案件79件,判处罪犯100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3件,判处罪犯20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涉及未成年罪犯11人,积极探索判后帮教新途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26件,审结1710件,结案率93.64%。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和事关稳定与发展的群体性案件。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不断健全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3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建立诉前法官调解工作室,强化立案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设立在12个镇街、企业和物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2014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840件,调撤率为50%,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5万元。
(三)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3件,结案率97.06%,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6件,全部执结。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经法院做工作后和解、撤诉案件18件,和解撤诉率54.55%,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14年,按照市、区政府的安排,我院对市、区铁北鑫城棚户区改造、白山市南岭广场危旧楼改造、青山惠松阁棚户区改造、红旗贸易城周边旧城改造、通沟B4、B5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南山东西平台煤矿棚户区项目、二十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鑫源江畔花园林业棚户区改造、百合四期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棚户区、辉白高速公路等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及土地征用工作进行多次协调,耐心向被征地、拆迁居民解释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为市、区的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1564件,执结1371件,执结标的1.3亿元,执结率87.66%。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2014年,我院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6件,到位标的额14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安定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同时,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
(五)完善管理提高质量效率。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受理再审案件18件,审结18件,结案率100%。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稳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75件,评查卷宗3520册。同时,狠抓案件信息录入,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及时、准确。
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2014年,我院坚持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便民诉讼。强化立案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立案审查、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案件查询等诉讼便民服务。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工作机制,快立、快审、快处简易民事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申请专项资金51万元,及时救助了6名特困当事人,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6.7万元。同时,不断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在辖区镇街设立法官工作室,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百姓身边。2014年,巡回审判4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0余人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
(二)推进司法公开。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细化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门户网站设置,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2014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862份,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旁听案件庭审。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共新选任陪审员20名,数量增至40名,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71%。积极适应全媒体环境,重视运用网络、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三)强化涉诉信访。积极开展信访化解工作,强化案件稳控工作,建立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健全领导包案责任制、首问信访责任制,充分运用教育、救济、协调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201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2件,现已全部落实解决。同时,我院还完成了上级法院交办的16件信访包保案件,其中进京访案件10件,对交办的16件案件全部落实了包保领导和责任人,并对无理访、越级访、进京访案件进行了梳理。截止到目前,交办16件信访案件已化解14件(进京访化解8件),化解率88%。
(四)拓宽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大走访服务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为基层群众、辖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重视和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梳理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建立健全司法调研、个案司法建议等工作机制,积极向党政部门发布涉及物业纠纷、金融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司法建议16份,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于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
三、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促进解放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司法服务能力。
(一)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我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党组织的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加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后选派30余名法官赴北京、长春等地针对刑事、民商、执行等各类业务进行短期培训学习。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辩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定期举办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积极开展工作机制改革与创新调研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
(三)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同时,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统一规范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格式,在立案阶段将廉政监督卡随案发送给当事人,并在立案大厅和派出法庭以电子屏幕和展板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公布“五个严禁”和“七条禁令”等廉政纪律规定,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邮箱(bdjqfyjj@163.com)和举报电话(0439-3210581),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馈。
(四)重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观察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2件,按期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62件。
2014年,我院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白山市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白山市模范集体。5个庭室被白山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34名法官荣获省、市法院和区直机关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有:案件持续增长,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司法公开等要求更高,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个别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不强,办案作风不够深入细致,办案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一定程度存在,调解工作联动性尚需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应对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新的目标,新的发展。2015年,浑江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建设平安、幸福、法治白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职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高公众安全感,彰显司法权威。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对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危害国土管理秩序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严厉打击。密切关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等案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以群众利益为根本,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突出民生优先,高度重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及时得到保护和救济。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定期公布“赖账户”黑名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
三是以阳光司法为平台,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各项举措,实现审判公开透明,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个例,不上网的文书要经过严格审批。继续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或普通民众组成人民观审团参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凝聚司法正能量。继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凡有慵懒散奢、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完善审务督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部门和风险岗位,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打造严密结实的“制度铁笼”。
五是以接受监督为保障,推动自身科学发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偏离。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视察工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努力铸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期人民法官队伍,踏踏实实,勤奋工作,为推进建设平安、幸福、法治白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14 14: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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