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道江区人民法院于1985年4月23日成立(198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司〉复[1986]33号文件批复正式设立浑江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刑事、民事第一审案件,根据法院组织法和八道江区实际情况,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林业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信访科、八道江人民法庭,刑事审判一庭、二庭和林业庭合属办公,民事、信访及八道江法庭合属办公。行政编制22名。
1985年9月9日成立八道江矿区法庭,1986年8月设立道清矿区法庭、河口法庭。1988年3月撤消了信访科和刑事审判二庭,成立了执行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和调研室。
1991年撤消八道江矿区法庭和道清矿区法庭,成立通沟人民法庭和六道江人民法庭,撤消调研室,成立研究室,1991年设立纪检组。
1994年将内设机构合并为10个庭室,刑事审判庭与林业庭合属办公,民事审判、告诉申诉、行政、八道江法庭合属办公,经济审判一庭、经济审判二庭、执行庭、通沟法庭、河口法庭、六道江法庭、办公室与研究室合属办公、纪检组。
1996年民事庭与行政庭、告申庭分立。
1997年行政编制增至66名。
1998年撤消研究室,设立政工科。撤消告申庭,设立立案庭、审监庭,成立法警队,撤消六道江法庭和八道江法庭。
1999年成立书记员办公室,撤消经一庭、经二庭,成立经济庭。
2001年设立督查办公室。
2002年撤消执行庭,设立执行局,执行局下设执行科、综合监督科两个科,撤消政工科,设政治处,政治处下设书记员管理科和干部科。撤消经济庭、民事庭,成立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撤消督查办,成立监察室。
2005年成立八道江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2010年更名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历任院长
第一任院长 秦金成
第二任院长 韩春华
第三任院长 吕 健
第四任院长 王吉荣
第五任院长 林本才
第六任院长 陈 秀
第七任院长 周彦良
第八任院长 杜玉明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1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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