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为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官职责保护全面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为法官和其他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浑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主 任:杜玉明(党组书记、院长)
隋德靖(副院长)
成 员:王少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汪健文(专职审委会委员)
王培新(专职审委会委员)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职责:
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
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
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
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
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
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
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少岩主任(兼)
副 主 任:耿 丽 穆乾东 王 佳 孙中浩
成 员:各庭室负责人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0 14: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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