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吉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及《中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2021年全省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中共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和核心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走深走实走心上下功夫。持续研究事关履行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职责使命,服务新时代浑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指导司法实践,为推动浑江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具体安排
2021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组织及时、全面、系统学习。同时,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和浑江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适当增加相关内容的学习。
(一)集体学习
2021年度拟安排9次集体(扩大)学习会。
第1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4月初,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发扬斗争精神、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旗帜鲜明反对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各种错误观点,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第2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4月末,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一百年历史,把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集合起来,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切实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5月份,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十四五”规划,学习把握“十四五”时期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强化法院工作的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浑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4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6月份,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把握“四个标准”、实施“三大工程”,推动浑江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第5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7月份,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时代内涵,全面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
第6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8月份,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政法委《实施细则》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生根。
第7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9月份,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加深对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理解,指导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第8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11月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作出具体安排),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全会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去。
第9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拟安排在12月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召开后(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作出具体安排),采取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适时调整专题学习内容。
(二)自学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学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深化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指定的学习书目,重点研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学习问答》等理论读物。三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掌握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努力在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上达到新高度,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上取得新进步。
2.党史教育指定学习书目。重点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100年》《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等党史教育学习指定学习书目,全面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年固树立唯物史观,强化理论思维、历史思维,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理解。
3.马克思主义经典。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的重要思想,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深入学习经典原著中体悟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解决当代中国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
4.党内法规制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提高维护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
5.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最新出台和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持续丰富、更新法律知识体系,紧跟法治前沿,把握立法动向,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
6.“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全面学习纲要的19篇内容。深刻把握这一纲领性文件的精神实质,全面深化理解党和国家就“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所作出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
7.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围绕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思想舆论工作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找准结合点、着力点,提升同法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8.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继缕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紧盯吉林浑江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目标,重点围绕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新时代浑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浑江、法治浑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调研。
此外,还要专门学习保密知识,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三、相关要求
(一)要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深刻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每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作1次重点发言,同时应当根据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做好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个人自学时间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20小时。
(二)要在求质问效上下功夫,要确保理论学习有思考、有深度、有实效。坚持把理论学习同履行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同推动浑江法院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同服务新时代浑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起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突出联系实际学思想、用思想,着力提高学习和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能力和水平,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良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政治部宣教处汇编。
(三)要在服务保障上下功夫。政治部、机关党委要做好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学习会组织和学习服务工作,建立机制,定期就服务保障工作召开协调碰头会,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机关党委要贯彻落实好区委相关要求,及时向区委报送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8 1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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