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提高队伍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国法院政工工作要点》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抓落实抓融合抓创新”,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进系统党建与机关党建深入结合,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法院党建工作走在全省党政机关前,浑江区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目标,为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
1.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全面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法院领导班子研究重点工作,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加强对法院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党中央部署,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认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本地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组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会议。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研究落实本院党建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把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守纪律、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制度机制,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佩戴党徽、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党员意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法院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全院党员干警讲一次党课。机关党委要建立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和考核通报制度。
5.建立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学习、检视问题、对照整改。健全完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长效机制,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健全完善以自我革命精神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确定的整治任务落实,及时查验整治成效。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健全完善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长效机制。
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6.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利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资料,组织开展经常性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落实《关于在全省法院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的具体规定》,开展年度全员政治轮训,每名党员干警学习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
7.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尊崇教育。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原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打牢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老同志、老党员、资深法官讲座,强化人民司法传统教育和职业尊崇教育。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东北抗联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价。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突出“红色”元素开展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工作,加强法院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斗争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9.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与高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布局同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党员人数符合条件的内设机构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内设机构设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要明确牵头部门,符合条件的审判团队或合议庭设立党小组,确保把党组织全部覆盖到执法办案的基本单元。各人民法庭原则上要始终保持2名以上党员,符合条件的人民法庭要单独设立党支部,要加强同人民法庭所在乡镇党委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0.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要求,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多个部门联合设立的党支部,应由其中政治强、威信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责任情况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约谈批评,必要时作出组织调整。推广省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副职领导干部担任支部副书记和廉政监督员经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培养一批法院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11.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机关党建工作八个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健全本院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建设标准。实行组织生活台帐式、清单式管理,完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机制。切实提高“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解决支部工作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2.总结推广党建工作品牌。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以党建工作引领审判执行工作等主题,结合本地法院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创新开展“支部工作法”和党建特色项目建设。遴选总结经过检验效果较好的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形成制度机制,打造具体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13.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切实加强与本地党工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工作程序,完善改进党员考察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台帐,及时上报党组织党员变动情况、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做好在文职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将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14.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学习强国”、 “新时代e支部”、法院内网等平台,积极开展具有法院特色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党建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发布,打造党建宣传和业务推广的窗口,实现互动式交流,提供组织管理、活动管理、制度管理、述职报告、群团工作、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内容,推动法院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我院党组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经费保障。
四、围绕全省法院中心工作,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15.聚焦法院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把党建工作聚焦在确保“两个巩固”、强化“两个功能”、抓好“两个深化”、实现“两个拐点”、夺取“两个胜利”的目标任务,贯穿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
16.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结合本地本院实际,建立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制度。结合落实《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党员模范岗、党员责任区建设,引导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增强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落实“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六走进”活动,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院工作、提供司法服务,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17.推动落实岗位练兵。法院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业务提高。立足本职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互考、庭审观摩互评、裁判文书互检等工作,组织“传帮带”“结对子”活动,资深法官带领年轻法官学业务技能,年轻同志帮助年长同志学智能办案,促进“红色”基因传承与司法专业提高,推动基层支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双提升。
18.典型引领争先创优。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领导干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措施,切实在审判执行第一线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向邹碧华、黄大年、郑德荣等重大典型和翟树全、张作瀚、谭贵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各级法院要结合表彰奖励工作,培养选树一批工作在各个领域、代表不同审判专业的典型代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机关党委(党总支)、政治部(处)要深入审判执行一线,了解掌握法官干警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培养台帐。在“七一”前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五、强化落实责任,激励担当作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
19.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规划纲要和上级法院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作好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工作。建立完善干部责任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担当作为,发挥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执行攻坚、信访维稳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提拔使用,牢固树立重实干重业绩的用人导向。
20.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重点围绕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等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保密纪律情况的经常化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查摆,坚持立行立改,强化督查督导,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2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省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暂行规定》,强化监管,常查常明,扎紧“篱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警示教育案例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宋文国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教育干警警醒反思。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检书记和党支部(党总支)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防微杜渐。
22.增强党建工作合力。政治部与机关党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动和协作配合,确保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合力破解党建工作中短板弱项。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政治部要强化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压实责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将党建工作深入到执法办案的“神经末梢”,整体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健康开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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